第一条 目的:规范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适用范围:科学院内所有工作人员、清洁人员及客座人员。
第三条 职责: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该制度,确保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合理存放及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管理要求
1 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的存放
实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道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危险化学试剂放在楼道、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
(1) 固体废弃试剂:保存在旧试剂瓶中,并注明废弃试剂名称,统一存放于各楼层“废液柜”处。
(2) 有害废液:各楼层“废液柜”放有各种类别的废液收集桶。每次实验完毕后,实验人员应及时将实验废液分类倾倒至对应类别的废液收集桶处,桶盖应随时拧紧,保证安全。有害废液不包括含剧毒试剂的废液。
(3) 剧毒试剂废液:剧毒废液不可直接放入废液收集桶中,须单独用惰性瓶子封装整齐、标记好剧毒名称后联系试剂管理员统一放置于专用剧毒废液处。
2 废弃危险化学试剂集中存放与消纳处理
每周五下午3:30-4:30,试剂管理员协助各楼层后勤人员负责将已装满的废液桶统一运输至科研楼二楼临时废液室,分门别类放置并登记好“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废液室实验废液进出登记表”,见附件1。
回收的废液暂时集中存放,定期由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公司上门收运及消纳处理。收运及消纳工作由院办负责组织,试剂管理员及后勤人员协调配合,并做好相关登入登出工作。
3 试剂空瓶:玻璃材质试剂空瓶统一归入医疗废弃物处理。每周一、三、六由后勤专管工人统一收集并与医院医疗废弃物统一处理。
4 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处理流程
“科学院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处理流程”,见附件2。
第五条 注意事项
1 提倡自行对某些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例如,酸碱中和、BaCl2 溶液用废H2SO4或废硫酸盐处理等。个人不能处理的废弃危险化学试剂请勿擅自加减,以免产生化学反应造成危害。
2 能相互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废液,不得倒入同一收集桶中。若某种废液倒入回收桶会发生危险,则应单独暂存于一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3 本规定中,如与国家、省、市、行业等部门规定有不一致之出,以最高最严标准为准。
第六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
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废液室实验废液进出登记表
附件2
科学院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处理流程

文档下载:
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管理办法.docx